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辽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发〔2024〕11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东辽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东辽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第16号令)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76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以“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运营”为目标,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出租汽车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新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个性化的出行服务,重塑本县规范经营、服务优良、文明和谐的出租车行业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一)循序推进行业改革。以补充城市公共交通保障群众满意出行为目标,以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抓手,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循序推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权到期后的重新配置和改革工作。
(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引导出租汽车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全面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压紧压实企业管理职责,着力提升企业运输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转变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方式
现有112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届满到期后,由经营权直接许可转为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重新配置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评标,选定硬件设施全、服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运营理念先进的投标人中标。届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中标人颁发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件,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使用期限为8年。且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二)严格执行考核评价体系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规定,对我县出租汽车经营者严格进行考核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落实奖罚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安全运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淘汰机制。
(三)鼓励出租汽车公司化运营
鼓励现有个体经营者加入出租汽车公司或者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规模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优化行业经营方式。
(四)调整出租汽车经营模式
中标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且应优先录用经营权到期下线出租汽车的原从业人员,录用条件及录用后的考核管理事宜,由公司根据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自行操作。被录用从业人员要直接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活动,禁止对出租汽车进行二次发包。
(五)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中标人应依照法定程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工会委员会,并出台员工人文关怀及福利保障制度,应为员工统一配发工作服装,并为特殊岗位从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六)完善出租汽车及经营配套设施
按提升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能力和公众形象的要求,中标人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运营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经营方案及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辆,并达到“五统一”标准:即统一车型、统一计价标准、统一车身颜色和营运标志、统一车辆配置、统一服务监督号码及公司名称。
四、发展规划
(一)县政府对出租汽车实施总量控制,按需调节,强化良性竞争,保障有序发展。
(二)实行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传统运营方式与“互联网+”相结合,提倡巡游出租汽车提供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辽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二)加强行业监管
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规章制度,明确经营者法律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资质条件和经营许可,形成完备的出租汽车管理体系,实现行业监管、经营服务和市场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市场监管,探索建立由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全方位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强化行业整治,适时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方式,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加强对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组织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等行为的处置力度,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做好对方案、政策的宣传解释,积极关注社会舆论。强化社会沟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实时公布改革进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努力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东辽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专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