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辽县汽车
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发〔2024〕4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东辽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东辽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交通强省建设要求,稳步推动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高质量转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优布局、调结构、拓功能、强服务为重点,逐步构建“站车企”多点支撑、“客货邮”多业并举、“站商运”多元发展的新格局,切实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以高质量交通强市建设新成效服务辽源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强化政府统筹推动,建立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保障,“一站一策”分类有序引导客运站转型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遵循市场规律,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客运站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坚持拓展服务、综合开发。在保障客运功能和服务品质的基础上,支持客运站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实施综合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县二级以上客运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物流、旅游、商业等多元化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客运站点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组织结构优化,服务提质增效,多元复合型模式建立,实现客运站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
1.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分布以及客流流量流向,科学调整客运站数量和布局,在保障旅客出行的前提下,对客流量稀少、利用率不高的客运站稳妥有序撤并整合。(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客运站由单点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型,在公交站、学校、商超、旅游景区、医院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根据客流量优化售检票、候车、安检、发车等功能区划,合理调整服务设施设备规模,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对外招租,降低运行成本,维持企业正常运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打造客运站综合服务平台
4.推动客运站与吉林龙源东辽运输有限公司等并购重组,资产优化整合,成立交运集团,实现一体化运营,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改造增加仓储、分拣、配送等货运物流功能,在客运站物流场站搭建物流网络信息平台,合理设计客货流线,精准实施分区管理,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营,促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与旅行社、景区等主体合作,增加旅游集散中心功能,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等服务,完善直达旅游景区景点的客运服务网络。(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利用站场和客流资源,合理开展商贸、酒店住宿、网络电商、网约车服务、“司机之家”、农产品展销、汽车销售及后市场、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和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利用自身场地资源,加入“旗E春城、旗动吉林”等绿色行动,向社会提供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和充电托管服务,探索实施“光伏+直流+智能充电桩”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关停客运站资源利用
9.停用的客运站舍及土地要加快综合开发利用,用于公交首末站、公交站场、公共停车场、物流、旅游集散等商贸经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入驻办公。(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站务员技能培训,搭建平台,帮助关停客运站站务人员合并及转岗至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客运、物流、文旅、邮政快递等适任岗位就业,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对客运站运营管理制定考核细则,政府按成本规制对客运站运营收入不足部分予以适当补贴。(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财税土地支持政策
11.客运站转型为城市公交站场、城市公交首末站用地等,需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手续,并依照相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客运站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予以政策支持。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客运站转型发展成效实施考核,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推动客运站高质量转型示范引领。对承担农村客运业务的客运站,可使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继续保持社保缓缴政策,依法依规降低客运站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妥善解决欠薪欠保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客运站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客运站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客运站转型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明确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在用地、用电、设施改造、人员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助力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稳定发展环境。
附件:东辽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