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辽县2024-2025
年度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助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现将《东辽县2024-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辽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东辽县2024-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离田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部署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助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工作导向,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科学离田,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协调、重点突出、特色明显、互动关联、共同发展”的可持续的秸秆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机农艺相结合,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优化布局,统筹规划。根据秸秆品种和资源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合理安排“五化”利用的优先时序,统筹推进秸秆多元利用。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运用产业发展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拓宽产业链,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年度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一公里”范围内秸秆离田工作,2025年4月中旬前完成全部秸秆需离田地块离田工作。本年度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推动秸秆离田高效利用
1.优化安排部署。各乡镇要狠抓有利天气和春季备耕前的关键时期,准备捡拾打捆机械设备、离田机械和储存场地,加大秸秆离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入力度,提前组建秸秆离田人员队伍,确保有利天气期间能够全面开展离田作业。
2.强化台账建设。各乡镇要以秸秆“五化”利用资源台账为基础,填报《秸秆资源与处置工作计划表》,摸清本地区农作物秸秆离田,还田面积等资源底数。实行秸秆离田周调度制度,及时报送离田进展等情况。
3.分区分类实施。对“一公里”范围内秸秆,要优先开展打捆、打包离田作业,无法机器作业的山区、半山区、岗地、洼地,鼓励采取人工攒堆等方式清运出地,确保消除发生各类事故的风险隐患。对“1公里”范围外秸秆,按照平地、坡地、洼地顺序对秸秆进行分期处置。要重点对便于开展大范围机械化作业的平坦耕地开展打捆、打包作业。平地任务完成后,对坡地、洼地采取小型机械和人工离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对无法机械离田的,组织开展人工离田或攒堆处理。在2025年4月中旬前完成需离田地块的秸秆离田工作。
(二)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
以玉米秸秆利用为重点,以“五化”利用为支撑,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和保护性耕作等项目,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农民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玉米秸秆覆盖还田,深翻还田、碎混还田和堆沤还田等技术模式,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
2.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变肉”工程,不断壮大秸秆反刍动物养殖业发展,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
3.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等生物质能利用,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拓宽秸秆能源化利用路径,加快发展以秸秆为代表的生物质资源转化绿色甲醇技术落地见效,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4.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加快秸秆食用菌等产业发展,鼓励秸秆基料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开展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利用,推广袋式、柱块式基质栽培平菇、香菇、大球盖菇等木腐菌技术,提高基料化应用比例,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
5.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着力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技术工艺先进的高端化秸秆利用产业。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浆纸,包装材料、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
(三)完善秸秆资源台账
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有关标准要求,严格规范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在要求时限内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完成数据报送,并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强化台账作用发挥,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政策提供支撑。
(四)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支持秸秆利用企业在乡村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支持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利用空闲地和废弃地等,建立秸秆临时收储点。收储中心和临时收储点要结合域内秸秆资源和供应量,合理设置收储运半径降低成本。支持秸秆利用企业与行政村、社会组织等签订秸秆资源供应协议,通过自建队伍或与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签订农机作业服务,开展秸秆收集、存储和运输形成“一点多源”的多级秸秆收储运体系。
(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
落实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实施秸秆还田、离田利用。鼓励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田间作业、收储运、加工转化市场主体,组建秸秆专业收储队伍,建设标准化收储点。示范推广除尘效果好的打包设备,引导推动秸秆加工利用主体收购低含土量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引领带动全县秸秆利用工作向全量化、高值化利用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多级联动的秸秆综合利用管理体系,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跨部门协同推进框架。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统筹调度职责,会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专班推进、挂图作战”的督导机制,实行定期会商、进度通报和问题研判制度。
(二)强化目标责任。实施分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县级部门承担主体责任,乡镇层级需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通过法律规范、行政监管与经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将秸秆综合利用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网格化”责任清单,确保政策配套、资金保障与执法监督同步到位。
(三)营造舆论氛围。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通过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数字化渠道精准推送扶持政策,同步组织“田间课堂”“企业开放日”等沉浸式科普活动。重点培育区域性示范典型,邀请企业开展技术演示,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观摩培训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库。
附件:东辽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