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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2    点击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2016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从中心工作出发,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形成职责更为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显畅通、运行更有保障的良好格局。信息公开质高、量大、点深、面全,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74条。

  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单独辅导和网上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等进行讲解,对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录入操作方法、如何回复依申请公开进行了现场演示,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进行了讲解。通过培训提升了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规定,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县政府网站设立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预算决算栏目公开了2015年部门收支、“三公经费”决算及2016年部门收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2016年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城乡建设、土地征收与征用等其它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重要突破,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县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布。编制27个部门涉及具体工作事项2898项,其中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8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70项、公共服务事项100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全县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及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72条。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所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回复给了申请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历年来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大多数部门都能按照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但部分单位尚未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没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少数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本单位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尚不明确,未能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方案落实到位。

  2.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范围不全面。各部门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其承担的职能、履行的职责还不相称,大量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予公开。同时,在所公开的信息中,有的只注重概况信息、开展活动信息的公开,这类信息占到发布信息的80%;而公开其动态信息,服务性、办事类、政策类信息少,所公开信息与百姓生产生活联系不紧密。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相对人知情权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抓,有科室管,有人员做。

  2.加大落实力度,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一要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该不折不扣地公开。同时,要建立审查发布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信息的公开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二要做好政府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要利用各种媒体和相关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和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业务部门组织实施能力和信息员的操作技能水平。

  4.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县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评机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对工作滞后、执行不力,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的单位,县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东辽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