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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2017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东辽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一、概述

2017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东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对涉及的6类28项公开事项逐项分解,细化到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并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及《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辽源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辽府办函〔2017〕30号)的相关精神,结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现状,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并下发了《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辽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发〔2017〕82号),实施办法从夯实“五公开”工作内容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为了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印发了《东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辽县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东府办发〔2017〕84号),明确了具体工作的各自牵头单位与责任落实单位,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17年,我县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县政府网站建立政务“五公开”专栏,下设“结果公开”子栏目,通过县政府法制办提供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结果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公开专栏、电子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100多条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066条;累计发布政务微博信息756条;在政府网站开设“在线访谈”栏目,及时公开访谈节目6期;上报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269条。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其中:受理当面申请0件,信函传真申请0件,互联网申请受理1件,按期限要求已全部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县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方面问题。2018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举措,提高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加大财政预决算、食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社会救助及重大建设项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在利用传统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全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各镇、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网站管理员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