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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指南(参考)》要求,东辽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全县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东辽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dongliao.gov.cn/)“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辽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慈路1号,邮编:136600,电话:0437—55522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目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一是统筹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照《辽源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梳理形成2023年度东辽县政务公开当前工作任务台账,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组织推进,加强队伍建设。4月13日下发了《东辽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了东辽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形成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盯企业和群众需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其中:税费优惠政策信息11条,涉企政策信息11条,推进稳就业保就业信息24条,生态环境信息92条,重大项目信息4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41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80余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东辽县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拓展细化法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梳理现行有效县政府规章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确保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为企业和群众查询使用提供便利。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对我县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梳理,细化到23个责任部门,整理了31个领域中160多个一级事项,860多个二级事项,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了标准目录。三是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监督关,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府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2023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8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3条,政务动态信息72条,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9条,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42642461人次。全县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39件,办复率100%,已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五公开专栏全部完成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高在线申请和信函申请接收处理的规范性、便利性,有效保障群众申请权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根据《条例》要求,严格履行登记确认、补正告知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办理依申请公开21件(含上年结转2件),答复21件。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15件,占71.4%;不予公开2件,占9.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4件,占19.1%;答复率100%,所有答复均以指定提供方式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0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能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科学合理设置信息主题,强化信息分类精准,不断提升公开平台的友好性、便民性。注重公开平台协同联动,履职依据、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做到规范、集中发布。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持续提升网上为民服务水平,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关注的热点,特别是与民营经济、民生关系密切的职能单位,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广纳民意的重要举措。2023年我县政府网站在互动交流工作方面开展在线访谈6期;征集调查5期;收到留言数量336条,办结留言数量 336条,平均办结时间2.8天,公开答复1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42次。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发挥导向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为不断提升全县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贯彻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了2023年第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学法议题,作为全县各层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三是着力解决存在问题,10月13日,召开了全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为了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定期抽查、及时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4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92.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方面,我县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问题。一是我县一些部门信息公开不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选择性公开”是一些部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的现实障碍,“力度不够”则是其最大的“短板”。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公开内容存在不全面、不完整、不规范现象,个别单位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的内容敷衍了事、动态信息多,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少。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迟缓。

  (二)整改措施。一是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坚持数据同源,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全面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东辽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做好载体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为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梳理了县级23个部门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全面优化专题栏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