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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点击数:

  

  东辽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东辽县财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35号,邮编:136600,电话:0437-5108446。) 

    一、总体情况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有条不紊,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结合财政局具体业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仔细谋划,制定方案,加大公开力度,在公开的内容深度广度上下功夫,以财政收支进度、预决算、财政扶贫、民生资金等重点内容为核心,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财政政策内容,鼓励他们建言献策,不断推动县经济向前发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东辽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王军红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刘枘同志负责。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2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1条,通过“e东辽”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9条,“厚德东辽”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6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依程序进行办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专门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依法申请、审查审核、涉密保密、责任分化、考核考评等全面进行了规定,从而实现了操作有依据,分工很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局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实破。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綜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东辽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