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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东辽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秉承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东辽县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查阅我开发区主动公开信息,可登陆东辽县政府网站进行查询,或与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辽县白泉镇永清路007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117000;传真0437-5117000)现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贯彻落实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开发区工作透明度,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做到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拉近群众关系的工作,是人民群众监督开发区工作的重要渠道之一。开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副主任具体抓,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真正树立“人民公仆”的思想,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自己的应尽之义务。积极主动向社会各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对于开发区有关部门如果有违反有关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信息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直属领导的法律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指南、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开发区积极、及时地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特点,我们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报,开发区其他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建立有关政务公开的考核机制和约束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优劣当作考核行政机关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二是加强开发区人员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全体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强化自律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政府公开信息数量不够多;三是开发区工作人员少,业务工作多,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连续性还有欠缺。

  今后的工作中,开发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副主任具体抓,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