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7年东辽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8-03-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东辽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本机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推进。配备1名兼职人员,在政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7年,本机关认真落实政府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对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 

  2017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大厅运行报告12条、便民服务信息26条、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支出与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机关在预决算公开、其他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为兼职人员,政府信息工作力量薄弱,影响政府信息工作常态化;二是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不够清楚;三是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经验不足;四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本机关将顺应新形势、按照新要求,实现新作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内容规范全面、程序合法严密、渠道畅通便民、机制健全有效”为目标,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培训学习,抓好队伍建设  

  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二)完善目录建设,规范公开标准  

  围绕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 

  (三)积累办理经验,规范依申请办理  

  积极与其他单位交流学习依申请办理方面的处理经验,规范办理流程。及时查看东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 

  (四)加强标准建设,规范推进“五公开”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