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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的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办公地址为东辽县白泉镇连泉路14号;邮政编码为:136600;联系电话:0437-51082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机关效能,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完善系统架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

(一)组织推动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文件精神,开展研究讨论,探索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路径和方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规范工作流程。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严把信息关口,所有公开信息内容经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准确,严谨。二是保证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推动加快公开的效率,由定期上传制改为即时上传制,凡需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审核上传,真正做到主动、及时、到位。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原则。规定公开的内容保证无遗漏、不打折扣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凡是泄露国家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和其他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一律不予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执行,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进行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局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措施,主动公开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437-5108246,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过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相关工作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发布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实质解读、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关注点;二是提升领导干部职工公开意识,组织学习有关文件通知精神。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东辽县林业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东辽县林业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