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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起草依据为东府公开办[2022]9号《东辽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报告数据采集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草单位为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为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东辽大街16号,邮政编码为136600,联系电话为0437-510847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扎实做好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重点工作清单中,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机关党委分管领导共同审核、科室自审的责任链条。我局明确局机关党委为政务公开牵头负责部门,其他业务科室为信息报送部门,机关党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人员,每月报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报送要求,机关党委定期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全局政务公开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顺利圆满地推进。2022年共发布政务信息公开100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各科室协同办理,认真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沟通,提供指引,妥善处理,根据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回复申请人。截止目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份,已回复申请人。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根据信息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机关党委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我们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的整体考核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信息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二是在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梳理,逐条逐项予以整改,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会等方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二是着重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东辽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食品药品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在政务公开栏目中。

  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