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规范公开程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中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办公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司法工作情况长期为司法对象公开;同时,设置了司法局机构平面示意图和群众意见箱;在司法局办公室上墙公开了司法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司法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司法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等。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公开了办事制度,实行去向公示制,极大地方便了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三是规范制度建设。重新制定和完善了《司法局请销假制度》、《司法局工作规则》、《司法局政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活动管理办法》、《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重点强调了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纪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办公室的年终考核挂钩,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局统一制作了工作人员的胸签,挂牌服务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阳光下运行,打造了真正的阳光政务。
二是充分利用司法服务窗口,大力宣传司法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让各职能办公室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同时,结合下乡调研、“大走访”活动,在县城、乡镇人口集中地,广泛宣传同司法相关的法规政策、司法职能职责等情况,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的职能作用,依据司法法规政策维护自身合法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