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来,民政局服务窗口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部门和岗位实际,从优化服务窗口入手,促进了民政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现将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 工作进展情况
(一) 政务大厅政务公开情况
1、强化窗口意识,提升民政形象
坚持树立民政人就是民政服务窗口、民政人就是代表民政形象的意识,坚持作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效率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树立软环境就是硬要求、软环境就是高压线的观念,使民政服务窗口在深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中不断优化。
2、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积极开展人性化的服务措施,能办的事马上办,难办事的尽力办,份外的事帮助办,不断提高原则性和灵活性相一致的行政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相关政策,以“政务公开、优质服务”为标准,立足“严格审查、依法登记、事后监督” 的工作原则,优化行政审批程序, 缩减行政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截至2019年6月,我县共有社会组织45个,登记的社会团体38个,民办非企业7个。
3、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服务
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工作服务流程图板等方式将岗位责任、职责、服务承诺进行公开,同时完善了电子监察系统和录入设施,增强了民政服务窗口工作的透明度。全面认真学习了吉林省通用行政审批的有关内容,及时、准确的录入和办结审批项目,截止目前,共录入7个审批项目,办结率为100%。
4、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工作管理
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十条禁令》,服从大厅与软环境办公室的管理与监督,遵守大厅的管理办法和考勤制度,不脱岗、不漏岗,讲大局,讲配合,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和大厅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全县建设工作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情况
1、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总量3461对,其中结婚登记证1713对,补发结婚登记证362对。
2、办理离婚登记证1234对,补发离婚登记证147对。
3、查阅婚姻登记档案157人次。
4、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完成婚前医学体检工作。以上数据统计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三)救助中心政务公开情况
1、城乡低保及脱贫攻坚情况
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及时有效。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30%。我县城镇低保标准月人均470元;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3950元。2019年全年,农村低保累计救助98111户,10967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及各项补助 3174万元。城镇低保累计救助51413户,76403人,发放城镇低保金及各项补助3443万元。城镇新增111户,150人,停发561户882人,农村新增696户870人,停发9517户,10257人。我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27人,其中:低保对象984人,占扶贫人口21.7%;五保对象416人,占扶贫人口9.1%。发放农村低保金及各类补助总金额2,132万元。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农村低保治理,专项治理拟清退7509户 8008人,占原有人数的55.37%。13个乡镇专项治理工作全部结束。我县核对工作得到了市社会救助事业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与辽源市比对平台成功对接后,实现了东辽县8个委办局和辽源市12个委办局的信息核对共享。(房产、就业、地税、社保开资、工商、编办、财政、殡葬、公积金、户籍、车辆、运管)。县级全量城乡低保户核对两个批次共计审核42280人次,反映信息7521条,停保49户。同时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2019年4月按照文件规定确定为我县民政对象发放一个月,标准25元的临时价格补贴。城乡低保对象20,889人,发放价格补贴522,225元;城乡特困人员2157人,发放价格补贴517635元。按照文件要求在价格指数发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已完成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
2、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2018年1月11日出台《东辽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东府办发〔2018〕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根据省厅工作部署,东辽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落实到村,精准到户。全面排查当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供养情况、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从低保中剥离出来情况和就医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截至目前,分散供养1656人,集中供养517人,共支出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13.3万元。
3、临时救助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确保网底不破。除继续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工作外,加大了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建立“救急难”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县、乡两级临时救助制度,规定乡镇级年累积救助金最高限额为每人1000元,乡镇可直接发放。1000元以上的救助由县救助中心审批并发放。全年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163.12万元,救助了1897人次。建立急、难、特困难紧急救助工作程序,急、难、特困难家庭申请救助时,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求助人员不管到乡镇和县里申请救助时,马上启动救助程序进行办理。民政局救助了16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01万元。并通过“一事一议”救助方式,解决了138户特殊困难群体的困难,发放资金186.72万元。
一是学习不够充分,工作人员思想认不够高,业务能力不够强,业务学习钻研还不够扎实,深入基层工作不到位、导致出现复杂问题时工作效率不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有些工作人员有为难情绪,对繁重的民政工作和复杂的民政服务对象有不满情绪,耐心不够,工作效果不好。
三是个别工作人员个人表达能力较差,沟通方式技巧有待提高;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及水平也需加强。
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在窗口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时地敲响警钟,自重、自警、自励,争做一名文明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
二是需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踏实工作,力求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加强党的建设,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组织法律知识学习,组织文化学习,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出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充满爱
心的民政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