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辽县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东辽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秉承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服务现代农业,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坚持“真实全面、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从中心工作出发,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让职责更为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显畅通。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按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注重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切实从农业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做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客观公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信息发布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有序、及时。在信息公开的质量、编制的规范性、公开前履行审批程序、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二)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局党组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各科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发布政府信息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根据信息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的整体考核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信息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16日,农业局共公开政府信息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农技农情,单位工作动态和需公示公开项目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共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 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工作,有助于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然而个别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影响公开的时效性。
2. 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由于我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这给全面收集信息和及时公开带来了一定的考验,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视,有效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开展。二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