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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150号

  电话:0437-5107205

  邮政编码:136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东辽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经办管理数字化转型”“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等成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立足服务参保企业、群众,让更多社保的惠企惠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安排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专人负责,及时有效地发布各类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性,确保各类社会保险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参保企业、群众手中。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公开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提案议案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有效渠道,企业、群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进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在线申请,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有效答复、办结并归档。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加强社会保险政务公开透明度,我局结合自身业务,依据内设机构基本职能,制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公开目录范围和内容,权责清单,指派专人对发布内容进行仔细核查,确保信息表述准确清晰,进一步让参保企业、群众更直观的了解社保动态。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加强了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不断扩大我局相关信息宣传范围。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年末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统计。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主要领导专门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考核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成绩,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作用与日俱增,成为社保工作宣传的重要阵地。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全面部署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群众对社会保险政策知晓度仍有待提升。

  存在问题:

  一是各险种发布信息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宣传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宣传少的现象。二是宣传内容存在不够丰富的问题。如未及时和广大参保企业、群众的需求相结合,需要解答更多参保企业、群众的社保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各业务险种的自身特点,制定更加有效的宣传计划,适时做好各业务险种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提高宣传面,尽全力做到应知尽知。二是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宣传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捕捉热点社保问题,并能够将社保问题解答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清楚,切实解答参保企业、群众的疑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切实加社保政策宣传、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