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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东辽县公安局(地址:东辽县白泉镇集泉路17号,邮编:136600,联系电话:0437-5555110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部署专班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成效是反映地方、部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始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法定公开义务,通过及时、准确、有效的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数据开放,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而维护东辽县公安局尊严和树立守法诚信新形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监督,健全了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稳步提升了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抖音APP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基层派出所、机关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充分保障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了培训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1

  0

  0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都有提高,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范围需要再明确。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掌握不准,哪些信息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对外公开需要进一步明确。二是对信息公开要求掌握不准确,公开的信息中错别字、错误信息情况仍时有发生。三是效率需要再提高。县局存在相关科室部门对需要依法公开信息报送不及时的问题,甚至个别部门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相关信息公开不主动或不及时,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都不知道依法公开信息是什么,导致政务公开缺乏时效性。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不具体。

  (二)、改进措施: 

  1、组织局各部门进一步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强化政府信息公文保存、搜集、发布力度,细化措施,加大内部宣传,做好引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3、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和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精准施——重视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更加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辽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