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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辽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01    点击数:

          2011年东辽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并编写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审批流程、职能分工情况、招投标公告、房屋征收公告等并发布到县政府信息网站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法治、高效、阳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为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明确了具体办事人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运行工作。
  (二)加强培训,营造学习氛围。一是按要求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内容的专题培训。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条例》和各项制度。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工程招投标、“三公”经费等信息及宣传住建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等信息。四是在工作中向干部职工宣传《条例》,引导职工学习、熟悉和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度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历年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和更新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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