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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辽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点击数: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秉承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现公布2021年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公开报告,报告构成部分包括以下六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1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住建局办公地址:东辽大街41号,联系电话:0437—5108165,邮编:136600

住建局始终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始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重点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继续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重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并及时公开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对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住建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我局积极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明责、督责、问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发布,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履行不到位;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四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

2022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住建局积极配合并认真完成了2021年吉林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第三方考核填报工作。

 

                                                                                                              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