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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报告全文由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五个部分组成,数据采用时间自202111日开始,至20211231日结束,办公地址东辽县白泉镇龙潭路18号,联系电话13614379718,邮编136600。现公布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准绳,结合工作实际,以点带面,内外并进,逐步深化,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巡查检查力度,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环保业务信息公开栏目,从环境质量、监督执法、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自然生态、环境评价等多方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所有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答复。且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更加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局严格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不折不扣地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工作评议监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生态环境政务信息。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对工作滞后、执行不力,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的部门,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2021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在一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更多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积极与市级其他部门对接协调,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及时有效地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坚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稿件发布公开人员为成员。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带头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规范公开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环境信息、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提升政务公开交通,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