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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报告全文由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五个部分组成,数据采用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办公地址东辽县白泉镇龙潭路18号,联系电话13614379718,邮编136600。现公布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准绳,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巡查检查力度,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环保业务信息公开栏目,从环境质量、监督执法、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自然生态、环境评价等多方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所有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答复。2022年度环保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政务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局严格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工作评议监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生态环境政务信息。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对工作滞后、执行不力,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的科室,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2023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报告全文由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五个部分组成,数据采用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办公地址东辽县白泉镇龙潭路18号,联系电话13614379718,邮编136600。现公布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准绳,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巡查检查力度,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环保业务信息公开栏目,从环境质量、监督执法、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自然生态、环境评价等多方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所有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答复。2022年度环保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政务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局严格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更新。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工作评议监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生态环境政务信息。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对工作滞后、执行不力,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的科室,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2023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来源存在缺口、内容单一,多来源于审核、审批、处罚类信息,各个科室常规性总结和业务总结较少,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内容单一;二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走访25名群众,其中12名不知道政务信息是什么、在哪里公开、公开了什么。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是拓宽信息来源。通过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调整各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就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窗口等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知晓率。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稿件发布公开人员为成员。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带头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规范公开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环境信息、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提升政务公开交通,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1月3日